安庆迎江区教育局部门电话
迎江区教育局内设科室电话大全
1、办公室(信访办、法制办)工作职责(联系话:5426211 5426212)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和机关发文的审阅;负责教育局重要会务、活动及重要事项的安排和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来信来访、文书档案、保卫及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包括机关车辆调度、人员接待等);负责教育信息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接待上访的群众,指导、管理、检查系统内的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转办、交办、查办和督办各类信访事项,深入开展信访工作研究,及时向上级机关和教育局党委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协调信访过程中出现的仲裁、复议、诉讼和调解等工作,教育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综合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全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食品卫生、卫生保健、特种设备、平安校园建设等安全监管工作;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做好学生接送车审批;承担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人事科(师训中心)工作职责(联系电话:5426221 5426220)
负责核定各级各类学校编制工作;协调全区教职工社保工作;负责区直属学校(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机关干部、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交流、奖惩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业务进修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招考招聘、调配、流动及人事代理工作;负责优秀教师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全区师资基本情况,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师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全区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素质;指导各类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校本培训工作,抓好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模范校长的评审推荐工作;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
3、财务科(工会)工作职责(联系电话:5426222 5426245)
统筹安排教育事业经费;负责编制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指导学校编制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督查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标准;负责检查学校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基建项目和基建经费,负责教育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参与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图纸会审、竣工验收、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统筹教育装备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工会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各学校工会经常性工作;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时政形势,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基层工会每年一次的职工大会,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负责工会经费的收取、划拨、审核工作;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员工的生活,帮助解决教职员工的困难,慰问贫困和患重病的干部职工;经常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在教职工中进行健身强体比赛和艺术比赛活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调查、答复、协调、处理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和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4、教育科(招生办、团委)工作职责(联系电话:5426242、5426)
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基础教育学制、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招生、学籍管理和办学标准的实施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指导初中会考工作。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的常规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青少年科普工作以及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学校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主管全区幼儿教育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制订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创办的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幼儿园开办、停办、变更的登记注册工作;参与制订幼教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幼儿园评估和幼师培训。负责组织全局广大青少年和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负责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德育工作,做好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遵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原则,认真开展青少年和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了解和反映广大青少年和团员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科技活动;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开展好以团带队工作,指导中学少先队组织开展好工作;负责全国自考、成考、高考的组考工作,贯彻落实有关招生考试政策;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搞好考前业务培训,严肃考纪考风;协助学校抓好考生的政治思想、体检建档等工作;负责组织招收飞行学员、招生科研工作;负责规范准确地组建考生电子档案,并做好自考、成考和高校招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电教装备中心工作职责(联系电话:5426228、5426227)
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规划、鉴定和实施,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和检查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规范、标准制定、协调、检查、验收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图书馆、信息化教育技术的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教学仪器的质量检测及学具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大宗装备的招标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师及装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的供应和装备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全市中小学校园网络建设规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市内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负责迎江教育网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的研究、宣传、指导和推进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
6、职教中心(民管办、资助中心)工作职责(联系电话:5426227)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协助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审批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负责监督和协调管理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并对违规办学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协助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检、评估、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受理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行政申诉,依法维护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负责受理民办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
7、督导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5426225)
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各 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督查室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教育督导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承办本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事项。
8、教研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5426230 5426218)
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教学改革实验,开展教学课题研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学改革成果,探寻教学发展的规律和教学改革的运行机制;发挥学科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养学科骨干教师,全面提升学科教师教学业务能力;深入学校进行教学调查研究活动,对学校的课程实施状况进行监管和评估,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推进学校课程文化的建设;指导教研片和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协调全区教研工作的开展,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学研究的制度和机制;组织、指导课程开发,编制地方课程教材,多渠道研究、开发课程教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