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教育局网站-辛集市教育局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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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教育局电话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11-83221726
辛集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指导全市中小学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局所属单位、学校及中心校股级职务的考察、聘任、解聘等事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五)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六)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七)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起草本市有关教育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推进素质教育。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十二)承担普通高等学历及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制定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校教育的学籍管理。
(十三)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
(十四)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
(十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市教育国内外交流合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七)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规划,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九)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辛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十)负责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承担辛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十一)指导全市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河北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