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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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教育路5号
邮政编码:514000
办公电话:0753-2180886
传真:0753-2180882
电子邮箱:mzsjyj904@163.com
梅州市教育局部门电话
办公室:
一、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二、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三、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四、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五、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六、组织审定中小学教材、教学用书及资料;七、承担局机关的综治、维稳、应急和计划生育工作;八、承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九、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十、协调开展电子监察、机关作风、建议提案等工作。
(联系电话:2180886)
人事科:
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二、指导学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三、负责指导全市师资队伍建设,负责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四、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学校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六、管理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七、负责机关和协调有关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八、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本市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梅留学人员和在学校任教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180893)
基础教育科:
一、综合管理初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工作;二、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三、指导管理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的学制、学籍、教学计划等工作;四、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五、协调妇女儿童教育、青少年科技工作。
(联系电话:2180899)
计划财务科:
一、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二、承担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四、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五、拟订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方案;六、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和直属单位、学校经费的财会管理;七、负责全市教育年度事业统计、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2180809)
督导室:
一、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二、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三、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对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五、对全市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六、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 联系电话:2180800)
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
一、协调当地高校的有关管理工作;二、承担职业教育(包括高等、中等职业教育,下同)的管理、协调工作;三、指导职业教育的学制改革、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四、指导职业教育学校教学评估工作;五、指导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和实习、教育技术、图书情报和文献保障等工作;六、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七、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八、指导社会文化教育工作;九、指导终身教育相关工作;十、承担民办职业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统筹管理、协调工作;十一、指导开展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对外交流与合作。
(联系电话:2180892)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一、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交流活动和教育科研工作;二、承担全市性中小学校(含中职)及学生的体育、艺术、国防教育竞赛比赛组织管理工作;三、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工作,承办市级校园足球比赛;四、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国防教育教学和学生体育竞赛的规章制度;五、指导学校卫生应急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六、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2180823)
德育与学校安全管理科:
一、指导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的德育工作;二、督促德育基础设施建设;三、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校外教育工作;四、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五、规划并指导学校各类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学校建设;六、做好团队工作;七、做好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审、报批工作;八、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协调处理相关事件;九、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及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十、指导学校综治和维稳工作; 十一、负责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2180828)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2180801)
梅州市教育局下属单位电话
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相关法规和各类招生考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职能部门和有关学校实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协助查处招生考试违规案件;二、负责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省招生委员会组织的录取工作;三、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考籍和毕业生建档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四、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协调工作;五、负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等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六、承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七、承担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八、承担市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180826)
教学研究室:
一、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课程和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的专业引领和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二、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育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三、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四、根据规定和需要,组织编写乡土教材、选修教材、实验教材、补充教材,做好教学资料的审查、管理和使用指导工作;五、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开展教学研究,对教师进行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组织开展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总结推广教改经验,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六、根据本地基础教育信息网络建设的需要,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七、组织、指导学科课外活动和学科竞赛活动;八、组织教学视导、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测,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九、做好有关考试的标准制订及命题、评卷和质量分析工作,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做好中、高考情况的分析工作;十、指导、督促、检查学校教学管理,落实课程计划,做好教材和资料使用等方面工作,并督促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教学法规,建立健全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参与学科教师评优选优工作,并对先进学校、校长、教师的评选提出建设性意见;十一、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2180862)
教育信息中心:
一、承担梅州教育城域网、数据中心机房和局机关局域网的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保障; 二、承担梅州市教育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及规范全市教育网站(校)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化教学信息资源库的研发、管理和评价; 四、负责组织信息教育技术的推广工作; 五、参与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及完成省、市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
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困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承担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承担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发放、使用和回收工作;指导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联系电话:2180816)
勤工俭学办公室:
一、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工作; 二、指导开展学校食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学校学生用品管理工作; 四、承担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和校办企业安全生产等综合协调工作; 五、协助开展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
(联系电话:2180818)
电化教育教学仪器站:
一、负责拟定、协调、配备、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和实验室、各种功能室、图书室(馆)建设工作; 二、负责指导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各类功能教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三、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电脑制作活动、教师计算机软件评审和信息技术课题研究指导工作; 四、负责指导开展自制教(玩)具和实验科研活动; 五、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及基础教育装备情况的统计; 六、负责中小学实验室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培训工作; 七、协助做好全市教育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八、做好教育局安排的扶贫工作(局帮扶村扶贫工作、协调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协调穗梅对口帮扶工作)
( 联系电话:2180831)
《梅州教育》编辑部:
负责《梅州教育》编辑部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及与杂志相关的开发工作等。
(联系电话:2180866)
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一、负责本市各县(市、区)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二、组织实施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园)长、骨干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三、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配套政策;四、协助筹措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五、规划指导市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六、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评估;七、组织实施市级普教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工作;八、负责制订全市教育系统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九、负责市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规划建设等工作;十、承担市级普教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工作。
(联系电话:2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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