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学考试网

2017未央区中小学学区划片范围

未知

2017未央区中小学学区划片范围

全区义务段中小学: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确保我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736号)要求,在进一步总结我区2016年义务段入学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我区2017年义务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学区服务范围” 和“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原则。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实际,实行行政村、社区、路段点面相结合对中小学学区划分进行调整和完善,做到全覆盖、无盲区,相邻学区间无缝对接。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三、实施办法

()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

学区划分实行“适应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控制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有效消除大班额,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新生入学工作。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18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学区对应小学登记入学。

初中: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户籍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依据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直接在对应初中办理入学;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区户籍,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等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2. 城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入学 原就学学区学校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村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持三证(户口簿、租房合同、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到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入学,就学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原学区学校就学。

3. 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附件2),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根据招生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凡不符合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4.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 : 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原则安排学生。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到我区务工的人员。

“四证”具体内容:

⑴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2017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091日—2011831日出生的儿童。如果是201091日前出生的儿童,为了确保学籍的正常建立入库,请家长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凡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学。

⑵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或在本区居住的证明。

①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

②本市户籍(周至县、户县和蓝田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76 30 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劳动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⑷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内容格式参照附件1)。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材料如未特别注明,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初中 : 凡在我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需“四证”信息登记,由毕业学校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对应中学办理入学手续。对应中学因学位饱和无法接收的,由教育局相对就近统一调配。

5.招生程序

⑴小学一年级:

第一部分:未央区辖区内学校

第一步:信息登记

65-9日本区户籍学区内学生信息登记,6月12-16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区对应学校进行信息登记。619-23日各校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第二步:录取步骤

619-21日:接收学区内行政村村民、社区居民等本区户籍业主子女以及因城区改造原学区学校拆除临时居住在本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626-27日:接收在学区内新建小区购买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入学。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628-29日:接收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如果学位有限,先市内后市外,市内按照租房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第三步:统筹协调

73-4日:如果学区范围内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其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并于75日前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持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部分:经开区辖区内市直属和未央公办学校

接收学区内原未央行政村村民(含社区居民)子女入学。

第三部分:经开区和浐灞生态区子女入学办法

经开区(东:贞观路 西:朱宏路 南:北二环 北:北三环和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

经开区内户口已转入的入区企业员工子女和新建小区业主子女由经开区管委会公共事务局于6月5-9日在未央路与凤城十路十字东北角保利拉菲公馆北门负责信息登记;户口未转入的入区企业员工子女、新建小区业主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12-16日在未央路与凤城十路十字东北角保利拉菲公馆北门负责信息登记;如经开区无法全部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经开区管委会协调未央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经开区咨询电话:86537322

经开区内的学校有:西安经开第一小学(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西安经开第三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草

滩佳苑小区以南、文景路以西)、西安经开第四小学(西安市泾渭新城纬六路以南,渭原北路以西)、西安经开第五小学(未央路和凤城十路十字西南角)、西安经开第六小学(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草滩一路)、西安经开区泾渭学校(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泾环南路5号)和西安市经开第一中学(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草滩四路以西)。

浐灞生态区内的学校学区已经划分,户口已转入的入区企业员工子女和新建楼盘业主子女于6月5-9日在浐灞生态区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户口未转入的入区企业员工子女、新建楼盘业主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于6月12-16日在浐灞生态区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合格后统一按照学区划分和招生程序入学。浐灞生态区咨询电话:87553052

经开区和浐灞生态区义务段入学招生时间和未央区同步。

⑵初中七年级:

①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

②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招生程序与小学的录取步骤相同。

③在区外就读小学的未央户籍学生,返回本区就读初中者,家长持相关材料于65-9日到学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就学。

6. 以下情况不予安排

⑴空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⑵挂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挂在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上。

⑶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

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⑸没有按时间要求及时递交有关资料的。

7. 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

(1)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各校530日在校门口和学校网站对外公布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和咨询电话。

(2)属于小区配建的民办小学,优先接收业主子女,在接收完业主子女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招收非业主子女;不属于小区配建的民办小学,根据家长咨询情况科学有序录取。

(3)民办初中严格执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737号)精神,按“以学生的成长过程性评价为主,结合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录新生。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120%的学校,仅实施过程性评价程序。根据评价结果排序,严格按照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人数录取新生。

⑷参加528日民办小升初未被录取的学生,所在小学毕业学校按照教育局学区划分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和公办中学对接,安排学生就学。

⑸民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四、工作要求

1.教育局于65日前将印制的《入学通知书》,按各学校招生计划发放到各学校。学校630日以前发放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书》,75日前发放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书》。

2.所有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接收新生结果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经审批后,各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为新生建立学籍,并按照规范要求统一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3.所有小学、初中要切实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住宅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切实保障孤儿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四是重视留守儿童、少年就学,确保其按时入学。

4.各学校要坚持“明确学区、学校登记、按时公示、不留盲点、通知到位”的原则,严格按照学区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按照国家标准合理编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所有小学、初中接收新生均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5. 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革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

6. 各学校于530在校门口公布一年级招生公告,将信息登记时间、步骤、负责人、咨询电话等公示,使家长明确各学校的招生情况,确保2017年义务段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7. 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免除学杂费等政策区教育局将把“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

8.区教育局对招生工作实行监督举报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在招生过程中发现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局党委安排的有关工作、提出的有关要求出现政令不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对学校有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附件:

1.《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样表)

2.《未央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小学)》

3.《未央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中学)》

4.《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学生一览表》

5.《西安市未央区2017年义务段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2017年5月5

 


附件1

 

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模板)

 

 

西安市 教育局:

现有我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其父姓名 ,身份证号 ,现在西安 单位工作,其母姓名 ,身份证号

,现在西安 单位工作,均签有正规劳动合同(或已经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且在西安有稳定的居所(已经取得所购房屋产权证或签署了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目前该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已无监护条件。

特此证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附件2

未央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小学)

第一部分:未央辖区

序号

学校名称

附加说明

东界线

西界线

南界线

北界线

1

太元路学校

广运潭大道

东二环

与灞桥区交界

玄武东路

含西煤花园社区

2

东元路学校

东二环-北辰大道

井东二路-珠江路

玄武东路

凤城二路

 

3

东前进小学

珠江路-井东二路-玄武东路-东二环

太和路-北二环-红旗铁路专线

与新城区交界

凤城二路

含辛家庙行政村村民子女和东前进村安置小区,不含西煤花园社区

4

马旗寨小学

太和路

开元南路

与新城、莲湖区交界

北二环

含先锋村安置小区;不含明园小区和东前进村安置小区

5

大明宫小学

红旗铁路专线

渭滨路

北二环

凤城三路

含大明宫铁路西区;不含先锋村安置小区和曹家庙安置小区

6

白花村小学

红旗铁路专线

渭滨路

凤城三路

常青二路-太华路-永信路(龙钢大道)

 

7

方新小学

开元南路-二府庄路-荣民路

文景路

与莲湖区交界

29-凤城南路

 

8

南康村小学

开元南路-北二环-渭滨路

文景路

二府庄路-荣民路-凤城南路-29

凤城一路

含明园小区

9

枣园小学

文景路

明光路

与莲湖区交界

30街(玄武西路)

 

10

范家村小学

文景路

朱宏路

30-明光路-与莲湖区交界

凤城一路

 

11

红旗小学

太华北路

渭滨路

凤城八路

凤城九路规划路(徐家湾北村、车家堡以北)

含魏家湾安置小区

12

西航二校

红旗铁路专线

渭滨路

常青二路-太华路-永信路(龙钢大道)

凤城八路

含五二四东、西福利区和帽珥冢村安置小区

13

西航四校

太华北路

渭滨路

凤城九路规划路(徐家湾北村、车家堡以北)

北三环

 

14

上水腰小学

灞河西路

北辰大道

欧亚三路

渭青路(红旗东路延伸线)

不含任家寨南村

15

赵村小学

浐河西路

北辰大道

欧亚大道

欧亚三路

含赵村

16

团结小学

北辰大道

太华北路

凤城八路-红旗专线-永信路

红旗东路

含任家寨南村

17

广大门小学

浐河西路

广运潭大道

浐灞大道

欧亚大道

不含福利院

18

新房小学

浐河西路

广运潭大道

与灞桥区交界

浐灞大道

含福利院 、湖畔家园

19

滹沱小学

北辰东路

红旗铁路专线

凤城二路-浐灞一路

欧亚大道

不含赵村

20

和平小学

灞河西路

太华北路-北三环-北辰大道

红旗东路-渭青路

灞浦二路

 

21

新光小学

北辰大道

武德路(太华路北延伸线)

北三环

灞浦二路

 

22

新兴小学

武德路(太华路北延伸线)

西铜路

北三环

秦汉大道

 

23

草镇小学

环湖西路

兴华路

秦汉大道

渭河南路

含三园小区,不含华山分厂福利区

24

王家棚小学

灞河西路

环湖西路

芸辉路-北辰大道-启源二路

渭河南路

含翠湖明居和留园小区

25

夏家堡小学

灞河西路

武德路(太华路北延伸线)

灞浦二路

秦汉大道

含家润碧泽园新未央户口;

26

大白杨小学

朱宏路

西二环-北二环

与莲湖区交界

北二环

 

27

长乐第一小学

西铜路

文景路

北三环

秦汉大道

 

28

长乐第二小学

文景路

草滩二路

北三环

渭河南路

 

29

北城学校

兴华路

文景路

秦汉大道

渭河南路

含华山分厂福利区

30

未央湖学校

灞河西路

环湖西路

秦汉大道

芸辉路-北辰大道-启源二路

含未央湖花园社区和长庆湖滨花园社区,不含翠湖明居和留园小区

31

长庆八中

贞观路

未央路

凤城三路

凤城五路

不含西十里铺村

32

浐灞一小

广运潭大道

东二环-北辰大道-浐灞一路-北辰东路

玄武东路

欧亚大道

学区范围内由浐灞生态区负责开发的楼盘业主子女和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不含赵村

33

浐灞二小

灞河西路

浐河东路

浐灞大道

浐河和灞河交汇处

 

34

开元小学

时间城业主子女

 

35

讲武殿小学

讲武殿南村、讲武殿北村、罗家寨

 

36

兴丰路小学

东塘寨、西塘寨、阁老门、张家巷、李上壕村

 

37

建丰小学

高南村、高中村、高北村、席王村

 

38

雷寨小学

雷寨、樊寨、南玉丰、东查、西查、中查

 

39

杨善小学

东杨善村、西杨善村

 

40

楼阁台小学

楼阁台村

 

41

三官庙小学

三官庙村、庞马村、吴高墙村、张道口村、店子村

 

42

惠育小学

惠东村、惠西村

 

43

六村堡小学

六村堡、相家巷、闫家村、袁家堡、相小堡、关庙村(关庙、西营)

 

44

徐寨小学

施寨、窦寨、何寨、周堡子、北徐、南徐、黄庄

 

45

感业寺小学

中官亭、后所寨、曹家堡、师道口、西席、东席、唐家村

 

46

长庆泾渭小学

长庆泾渭苑

 

47

泾河中心校

长庆龙凤园

 

48

师大锦园小学

锦园房地产开发的小区业主子女

 

49

华远海蓝城小学

华远海蓝城房地产开发的小区业主子女

 

50

华远君城小学

华远君城房地产开发的小区业主子女

 

第二部分:经开辖区市直属和未央学校

(东:贞观路 西:朱宏路 南:北二环 北:北三环 和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

序号

学校名称

附加说明

东界线

西界线

南界线

北界线

1

三星小学

渭滨路

未央路

凤城一路

凤城三路-贞观路-凤城四路

含曹家庙安置小区、西十里铺村民;不含长庆油田系统社区和大明宫铁路西区

2

凤城学校

文景路

朱宏路

凤城一路

凤城三路

 

3

永丰小学

未央路

文景路

凤城一路

凤城五路

不含长庆油田系统社区

4

实验一小

文景路

朱宏路

凤城三路

凤城六路-明光路-凤城五路

含北玉丰村

5

高铁寨小学

渭滨路

未央路-凤城五路-文景路

凤城四路

凤城九路

不含魏家湾安置小区、五二四厂福利区、天鼎小区、外招小区、长庆油田系统社区

6

西航三校

渭滨路

未央路

凤城九路

北三环

含天鼎小区、外招小区和蔡家村村民子女

7

南党小学

未央路

朱宏路

凤城十路-明光路-凤城十一路

北三环

 

8

凤景小学

文景路

明光路

凤城六路

凤城八路

含三九村和盐东村原未央村民子女 

9

凤杨小学

未央路

明光路

凤城九路-文景路-凤城八路

凤城十一路

 

10

文景小学

明光路

朱宏路

凤城五路

凤城十路

 

11

尚稷路学校

草滩二路

草滩十二路

北三环

渭河南路

含农场东站小区

                     

第三部分:经开区管委会举办的公办学校

 

序号

学校名称

附加说明

东界线

西界线

南界线

北界线

1

西安市泾渭学校

贞观路

朱宏路

北二环

北三环

1. 含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和泾河工业园区。

2. 未被民办“小升初”录取的经发学校小学毕业生由学校与管委会对接。

2

经开第一小学

3

经开第三小学

4

经开第四小学

5

经开第五小学

6

经开第六小学

7

经开第一中学


附件3

未央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初中)

序号

学校名称

对口小学

1

市十一中

白花村小学、高铁寨小学、三星小学、红旗小学

2

文景中学

建丰小学、杨善小学(未央户籍)、三官庙小学、惠育小学、文景小学

南党小学、永丰小学(未央户籍)、长乐二小、楼阁台小学、凤杨小学

风景小学、第一实验小学(未央户籍)

3

市十七中

上水腰小学、新光小学、和平小学、 团结小学、赵村小学、博达小学

4

市四十八中

华远君城小学、华远海蓝城小学、马旗寨小学、新房小学 、广大门小学 滹沱小学、 锦园小学(未被民办小升初录取的)

5

市五十八中

新兴小学、王家棚小学、夏家堡小学

6

市五十九中

六村堡小学、感业寺小学、徐寨小学

7

市七十五中

枣园小学、范家村小学(未央户籍)、南康小学、方新小学

8

市七十六中

大白杨小学、讲武殿小学、兴丰路小学、 雷寨小学

9

西航二中

西航三校、西航四校

10

西航一中

渭滨小学、西航二校

11

北城学校

北城学校(小学毕业生)、草镇小学、长乐一小

12

凤城学校

凤城学校(小学毕业生)、第一实验小学、范家村小学、永丰小学、杨善小学4所学校(非未央户籍)、小天鹅小学

13

太元路学校

太元路学校(小学毕业生)、东前进小学

14

东元路学校

东元路学校(小学毕业生)、大明宫小学

15

尚稷路学校

尚稷路学校(小学毕业生)、经新小学

16

长庆八中

长庆八中(小学毕业生)

17

长庆二中

长庆泾渭小学

18

泾河中心校

泾河中心校(小学毕业生)

19

泾渭学校

泾渭学校(小学毕业生)

20

未央湖学校

未央湖学校(小学毕业生)

21

浐灞欧亚中学

浐灞二小、新房村原村民子女

 

 

 

22

西大附中浐灞中学

浐灞一小、广大门村和赵村原村民子女

23

 

西安高级中学

红旗村村民子女

备注:初中学区是对口直升的小学和小学对应的片区。

附件4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序号

对象

证明材料

1

驻艰苦边远地区、西藏、三类以上岛屿,

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危岗

位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

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父母工作单位主管厅()或部队师级以上介绍信

或证明及原籍区县教育局、民政局介绍信

2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一至四级

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及其他优抚对象的适

龄子女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残疾军人证、残疾警

察证及原籍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3

按规定引进专家及特殊人才适龄子女

相关职称证书及引进单位主管厅()介绍信或证

4

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

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市用人单

位证明

5

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西安市民政局颁发的收养证,收养人的户口簿

6

为我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适龄

子女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县以上政府相关证明

7

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

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原籍区县以上民政局、残联证明或区县级以上医

院危重病证明书

8

人社、民政部门接收符合我市条件的自

主择业的复转退伍军人的适龄子女

原籍区县以上人社局或民政局证明,父母本人复转

退伍证件

9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华侨适龄子女

驻相应国使领馆证明、华侨与入学学生关系证明

10

台湾,香港和澳门籍学生

西安市台办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

11

外国外交人员或侨民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市级以上外事办证

 

注:1.属于以上18类政策规定准入的学生除提供上表所列证明外,还需持有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明和我市居住证(或我市户籍证明)及本人申请。

1. 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附件5

西安市未央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主体

522

公布义务段学区划分情况

区教育局

524

召开义务段入学工作会

区教育局

530

各校公示一年级新生信息登记公告

学校

528

民办初中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

区教育局、学校

61-3

领取义务教育证书、入学通知书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

区教育局、学校

616

民办初中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

65-16

各校进行新生信息登记

学校

619-23

各校联系相关部门审核“四证”

学校

625

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

学校

630-7月5

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区内630日前,区外75日前)

学校

630

小学和对口中学进行入学对接

学校

625-7月3

各小学上报《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分配表》、义务教育证验印等

教育局、学校

72

各中学发放已录取学生入学通知书,并上报本区户籍回流学生名单、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各中学

73

各学校上报学位一览表(附件8)和新生录取清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报区教育局审批

各小学

76

初中二次新生分配录取工作会议

区教育局

710

各中学发放二次分配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学校

830-31

新生入学报到

学校

发表评论 (已有 条评论)

璇勮鍒楄〃

    快来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