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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罗湖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入学问答

未知

2019罗湖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入学问答

一、2019年小学入学年龄是否有新调整?

答:我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没有调整,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广东省教育厅在《2019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问答》中强调:目前我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然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如果您小孩超龄入学,深圳户籍儿童提供本学年二个学期的幼儿园在读证明和学费收据并向申请学校说明原因。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户籍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和本学年二个学期的幼儿园在读证明和学费收据,并向申请学校说明原因。

二、适龄儿童家长申请学位要注意哪些流程?

答:适龄儿童家长申请小一、初一学位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指南,了解申请条件、时间节点和申请流程,特别提醒家长注意的是:

(一)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按申请指南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和到社区工作站核实好居住信息和计生信息。

(二)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4月28日至5月8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栏目, 按指引进入“罗湖区2019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或“罗湖区2019年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

(三)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户籍、居住情况和意愿),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

(四)按规定时间到学校验证。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地段公办学校验核申请材料。

(五)及时查询录取结果,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公办学校7月11日公布新生名单,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按时报到注册。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三、我区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是怎样进行的?会不会出现公办学校落选、民办学校过期的情况?

答:我区公民办统筹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平台,同步招生”要求进行,具体办法是:

一是学位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在网上同时填报提前批国有民办学校志愿(1个)、第一批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和第二批全民办学校志愿(2个)。

二是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6月10日前):提前批录取。国有民办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提前录取。被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申请。

2.第二阶段(6月30日前),分二批。第1批录取: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志愿电脑排位。如果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未被申请学校录取但达到全区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服从调剂安排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余量,安排第二次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第2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适龄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学位的,各学校可组织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由于采取了分三批填报志愿和分批录取的方式,因此,不会出现公办学校落选、民办学校过期的情况。

四、现居住在罗湖区,小孩不在本区读六年级,如何申请初一学位?

答:在本市外区或本市以外小学就读,家长(监护人)在罗湖实际居住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家长(监护人)在罗湖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非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4月27日(周六)持户籍证明及罗湖的住房(居住)证明和在读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表》(学校盖章),到罗湖区报名站(水田二街28号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一楼,地铁7号线洪湖站D出口 )核实申请资格,领取《验证通知》后,再上网申请(上述学生只有到罗湖区报名站核准后,才具有申请我区初一学位的资格)。

在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家长在罗湖租房并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五、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何新要求?

答:(一)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施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二)民办学校招收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含招收插班生)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按照“两个满一年”条件严把招生入学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

(三)民办中小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批准不得以“港澳班”名义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六、申请儿童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答:如果适龄儿童确实还没有办好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家长可向地段学校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和全家户口本;申请初一学位,家长向地段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即可。

七、非深户籍子女在申请学位时为什么有居住证,还要核验住房证明材料?

答:居住证作为主要的入学依据,是可享受我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在我市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有效的住房证明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就近入学的依据。住房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证是判断“是否可以在我市申请学位”的标准,住房证明是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片区学校学位”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