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深圳市中小学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问答
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主要依据哪些政策性文件?
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主要依据以下政策性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
2.《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
3.《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
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105号)。
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是什么?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是: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重点关注和强调事项有哪些?
1.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施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应招收符合本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排以区为主,市属特殊教育学校要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高中阶段教育。
3.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做好学籍建档工作。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适龄儿童、少年可以不去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来深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本市义务教育学校需符合什么条件?
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要求,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需符合“两个满1年”条件,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六、申请本市义务教育学位需要核验房屋租赁合同吗?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遵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位安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制度。有效的住房证明不是入学必备条件,教育部门不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核验,但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房东和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因此,以租房资料申请学位的家庭,教育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对于有市民反映房东不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问题,建议承租人向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反映。2020年,教育部门将积极与公安部门和网格管理部门合作,充分利用人口居住信息系统和网格系统,对没有登记备案的租房家庭核对居住信息,统筹安排学位。
七、我市在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上有什么具体安排?
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是中央和国家的工作部署,到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是国家既定的工作目标。对此,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的要求,继续压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规模,缩减特长生招生计划,至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八、2019年小学入学年龄是否有新调整?
我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没有调整,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广东省教育厅在《2019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问答》中强调:目前我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然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我市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市、区教育部门将对擅自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的学校予以通报,并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责任。
九、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延缓入学吗?延缓入学应办理什么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可申请延缓入学。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十、2019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有何变化?
2019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如下:
1.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严禁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
2.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
3.民办学校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批准不得以“港澳班”名义招生。
4.严格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
5.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
十一、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时,家长需注意哪些事项?
我市各区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学校热诚为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服务,与家长一道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希望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全面了解本市招生政策,及时为孩子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帮助孩子正常入学。为此,特别提醒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1.了解招生政策。我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105号),并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请家长仔细阅读各区及学校的有关招生宣传材料,查询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要求。
2.在规定时间通过所在区招生平台申请学位。学校招生片区以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为准,如有疑问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不按规定时间在各区招生平台申请学位,会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3.及时更新户证、居住、租赁、计划生育等信息。在深居住地址变更后,应及时办理深圳户籍市内迁移或变更居住证上的登记信息,如租房居住的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及时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4.提供真实的就读证明材料。如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有虚假,将会影响学位申请。
5.申请学位无需缴费。在本市申请义务教育的学校学位,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十二、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1.符合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区的统一招生平台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并提交相关材料。不按规定在平台上申请学位,无法生成学籍,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升学。
2.了解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变化,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查询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要求。
3.申请跨区招生民办初中的,要及时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查询申请学校是否具有跨区招生资格,以免影响正常入学。
4.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最新文件精神,2019年我市民办学校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价格主管部门可能每年会对民办学校的小一、初一收费核定新的标准,请提前了解申请学校的最新收费标准。
5.在统一招生平台上申请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十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义务教育学位需核验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义务教育学位需核验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本市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2.居住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资料。
3. 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申请学位时,无需提交材料,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联网核验材料)。
4.其他材料: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核验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十四、非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需核验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凡年满6-15周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招生计划和积分安排学位,需核验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港澳籍儿童、少年还需核验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公证部门提供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居住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资料。
3.社会保险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4.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十五、哪些适龄儿童是2019年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十六、适龄儿童按什么程序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
适龄儿童按以下程序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
1.准备申请材料。4月上旬开始,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家长要阅读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通过网络查询,或者向居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片区,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网上预报名。4月中、下旬(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各小学要有计划地开放学校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3.到指定的学校核验材料。5月上旬(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家长到指定学校核验就读证明材料。学校初步核验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如果发现就读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4.等待学位安排。5月下旬至 6月下旬,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积分情况安排学位。如果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将安排在受理学校就读;如果学校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超过本校的招生能力,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剂部分适龄儿童到其他学校就读。
5.领取入学通知及报到注册。7月上旬(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校查阅新生名单,并凭学位申请受理回执领取《入学通知书》。新生按《入学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
十七、哪些儿童、少年是2019年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十八、适龄儿童、少年按什么程序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适龄儿童、少年按以下程序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1.准备和提交学位申请材料。4月中旬,小学六年级学生按拟申请学校的要求填写《初一学位申请表》,并备齐初中学位申请材料。根据小学转达的通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初中学校交验学位申请材料。
2.网上申请学位。4月下旬至5月中旬(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小学六年级学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等待学位安排。5月下旬至 6月下旬,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录取。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学位申请者数量超过原指定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申请学生的积分情况,统筹调剂部分学生到附近的学校就读。
4.领取录取通知及报到注册。7 月上旬(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学生及家长按时到毕业学校查收录取通知书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布。
十九、在外地就读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如何申请深圳初中学位?
在外地就读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 4月中下旬(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登录所在区教育局网站提出初中一年级学位预报名申请,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按区教育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初步核验以下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户口簿。
2.父母在深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
3.计划生育信息。
4.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学校核验后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具体情况可向居住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二十、哪些群体可享受义务教育优待、优惠政策?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惠政策。享受义务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学生名单须向社会公示。
二十一、政府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有何规定?
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4]97号)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才的类别进行认定,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就读根据不同类别而给予相应安排。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sz.gov.cn,地址: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业务受理大厅。
有关具体政策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二十二、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申请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是特殊教育的主要形式和发展趋势。凡属今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校,有关学校不得拒收。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在每年4-6月(一年1次)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预约咨询电话:89468050)。如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二十三、本市实名登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申请特殊教育学位?
我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科学设置市、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类别、学段,错位发展,协调发展。
凡有意愿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本市实名登记适龄听障、视障残疾学生,可凭相关证件到市属的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咨询和申请(咨询电话:89468816;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学校网址:www.szyptx.net)。
智障等其他类型残疾学生,可凭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和申请。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残疾学生实际,通过区属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送教上门等方式进行合理安置。
二十四、为什么要实施积分入学?
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我市都将处于人口快速增长期,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与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相当长时间内将继续存在。为更加公平、公正地分配义务教育学位,我市义务教育实施积分入学制度,将深圳户籍儿童、少年和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统一纳入积分范围,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二十五、我市义务教育落实阳光招生,完善积分入学政策有哪些具体要求?
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政策要求,以区为责任主体,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区实际,不断优化和完善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类别、项目、标准和分值,充分体现教育公平。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户籍类别、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时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计划生育信息等。根据积分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积分入学详情,请关注各区积分入学实施方案)。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十六、非深户籍人员申请学位时,在深的社会保险如何计算积分?
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其子女可在本市享受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是我市实施积分入学的重要积分项目之一,我市对非深户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作为社保积分计算,补缴的不算积分。
有关办理社保方面的疑问可向社保部门咨询,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址:szsi.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二十七、计划生育信息如何积分?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为此,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入学积分的加分政策。
申请学位前,深圳户籍学生父母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学位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
二十八、持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如何计算积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非深户籍人员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其子女可享受本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居住证是我市实施积分入学的重要积分项目之一。
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方式、时限及费用,具体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深圳市公安局户证咨询中心电话:84465000,网址:szjzz.ga.gov.cn。
二十九、2019年我市各区如何继续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
2015年以来,我市各区开始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在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积分入学政策前提下,通过学区制招生工作试点,增加学校教育的选择性,促进校际之间教师交流,推动构建教学联盟,提升学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及办学水平。2019年,我市各区继续根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九年一贯对口”的要求,积极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各区负责制订学区招生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学区具体试点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十、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先到先得,后到没得”吗?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从4 月中旬开始接受学位申请,凡在规定时段内按有关规定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并取得学位申请受理回执的,即为有效申请。属于有效申请的,教育部门不会以申请时间先后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不存在“先到先得,后到没得”的情况。所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而不需要“起大早排队申请学位”。
三十一、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现住址所在片区的学校,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
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按片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学校的招生片区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全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片区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尊重历史、保持学区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按程序对学校的招生片区进行必要的调整。
三十二、如果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怎么申请学位?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址(须居住满1年)申请学位。
三十三、适龄儿童、少年的学位申请被公办学校受理后就一定会被安排在这所学校就读吗?
由于我市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都经常变化,学位分布与生源分布并不完全吻合。因此,在部分片区可能出现学位需求大于学校招生能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积分情况统筹调剂部分生源到附近其他学校就读。
三十四、错过学位申请时间怎么办?
如果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和报到注册,会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错过申请学位和报到注册时间,将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不能保证在本片区学校就读。
三十五、小一、初一新生录取后,如何进行编班?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后,按照户籍、非户籍,男、女性别比例,统一实行随机均衡编班。
三十六、在深圳就读的初中生毕业后继续升学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深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深圳户籍初中毕业生和符合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可以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有关规定报名参加中考。具体可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zkb.sz.gov.cn,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82181999,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
三十七、国家对适龄儿童注射疫苗及预防接种方面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学校在受理学位申请时,必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并督促漏种儿童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三十八、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咨询电话、网址及办公地址如何查询?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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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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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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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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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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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18379(公办)
82918336(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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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zf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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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石厦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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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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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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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uohu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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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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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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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86070(公办)
26473151(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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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zn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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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南山大道2076号南山教育信息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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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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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2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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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xyxw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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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办公楼1118室、11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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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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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57162(公办)
29985297(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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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baoan.gov.cn/jyj/jcj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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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洪浪公园旁)2号楼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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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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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51962(公办)
89551983(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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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g.gov.cn/bmzz/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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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清林中路教育综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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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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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53010(公办)
84622683(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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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zpsq.gov.cn/psjyjjcj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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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政府第二办公大楼4楼40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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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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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6218(公办)
23336293(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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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xqjy.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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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行政服务中心2栋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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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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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11352
882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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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s.szgm.gov.cn/szgm/132100/135232/xwsq/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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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四楼435室(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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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
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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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3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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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dpxq.gov.cn/ztzl/mszt/jy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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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1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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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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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6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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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zyptx.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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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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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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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6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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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e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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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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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招生工作中如遇不遵守相关规定的行为,如何进行投诉?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令行禁止,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公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
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投诉电话如下:
福田区教育局:82918360
罗湖区教育局:22185713
南山区教育局:26486225
盐田区教育局:25228529
宝安区教育局:29601185
龙岗区教育局:89551991
坪山区教育局:28344505
龙华区教育局:23336277
光明区教育局:88212141
大鹏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2833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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