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名称 |
要求 |
基础分 |
加分标准 |
第一类型 |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学生入户在该房产。 |
80分 |
1、连续居住加分: ①购房*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②购买特殊房产按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 ③租房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的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2、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
注: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深圳户籍学生,剩余名额按照非深户籍学生父或母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短依次录取。 |
第二类型 |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
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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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型 |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
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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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型 |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
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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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型 |
学生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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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型 |
学生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60分 |
备注:
①申请学生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