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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通市崇川区小升初工作意见

未知

2018南通市崇川区小升初工作意见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崇川教发[2018]50号

2018年崇川区小学毕业(升学)工作意见

各小学教育集团、中小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通教基[2018]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升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无留级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由南通市教育局基教处和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联合组织成立2018年崇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中学教育集团审核小升初入学资格。
三、入学条件
以入学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
(一)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人及适龄少年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还必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内,可凭公租房使用权证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私租房居住的本地户籍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7.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二)入学启秀中学、田家炳中学、第一初级中学、学田中学具体要求: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少年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
2.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8年6月10日以前(含6月10日)。
(三)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学校入学手续:
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领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和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含2018年1月至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 缴费清单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jsnt.lss.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进行查询打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由崇川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日程安排
1.6月上旬召开小学毕业、升学工作会议,各学校按该文件的要求,收取并审核学生监护人提交的相关入学证明材料。
2.6月19日至22日各小学将送验材料按要求送指定地点第一次审核。
3.6月23日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考试。
4.6月26日至6月27日各小学将送验材料按要求送指定地点第二次审核 。
5.6月28日至6月29日验印小学毕业证书。
6.7月3日,各小学到区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小学毕业(升学)分配表》;7月4日向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发放《初中入学告知书》。
7.7月5日至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郭里园小学解决遗留问题。
8.7月11日,在郭里园小学接受崇川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单独报名,报名时携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符合我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等。
9.7月12日(含7月12日)以后提交小升初材料的,一律统筹安排。
10.7月14日,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要求,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至录取中学报到入学。
五、施教区范围
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小学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的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成立毕业(升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或教导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三级责任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招生工作。
2.严肃纪律。各小学要做好小升初的各项工作,要认真完成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住房证件等相关材料审核、《小学毕业(升学)名册表》的填报审核,负责将学校审核后的小学毕业生材料送指定地点审核;负责将小学毕业证书送区局基础教育科验印和发放,负责向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发放《初中入学告知书》(《初中入学通知书》由相应初中发放)。
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和住宅房屋产权证审核等工作必须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各小学负责对本校毕业生户口和住宅房屋产权证进行初次审核,要按规定严格查验相关材料,并填写初审结果;对表格的填写、户口簿和住宅房屋产权证的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准确,杜绝错误;对出现的产权不明晰等情况,要认真做好踏户走访、认定登记工作。初审后,全面负责的校长、分管教导主任、毕业班班主任、制表人在名册表后签名。
初审马虎或有意违反规定、有意隐瞒审核材料不符或不全的,一律由相关学校带回重审。对不负责任、违反规定、营私舞弊者,全区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3.认真组织毕业考试。各小学要坚持客观、公正和公平原则,切实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好毕业考试,做好评选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开评定标准和评选程序,实行公示制度。
4.规范办学。各中学要认真做好初中入学报名工作。做到阳光编班,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各班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禁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超规模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总数,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小学毕业(升学)工作是义务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广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按照本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2018年崇川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施教区》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