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龙岗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通知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龙岗区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教育办、全区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10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岗区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班子成员组成,成员由各科室长、各教办主任、各直属学校校长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招生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招生业务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街道教育办、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和工作责任。
二、时间安排
公办学校(含统筹民办学位)小一、初一时间安排如下:
1.小学一年级
①网上预报名:4月26日至5月5日。
②到第一志愿学校递交材料:5月7日至5月10日。
③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3日至6月16日。
④学校公布录取名单:7月5日。
2.初中一年级
①网上预报名:4月29日至5月10日。
②到第一志愿学校递交材料:5月13日至5月16日。
③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9日至6月22日。
④学校公布录取名单:7月8日。
此外,没有用于统筹的小一、初一民办学位,与公办学校招生统一平台、同步启动。其中,民办小一招生时间为4月26日至7月10日,民办初一招生时间为4月29日至7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1.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属地管理负责制。按照“实事求是、宏观指导、纲要约束、以教办为单位解决当地招生实际问题”的基本要求,继续落实简政放权,优化行政运行机制,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的招生负责机制。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招生方案的制订、招生工作的组织及统筹协调工作;各街道教育办要按照市、区招生政策,统筹协调好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依法依规,按时高质完成本校年度招生工作。
2.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严格执行《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按照“两个满1年”条件严把入学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符合就读条件,且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享受义务教育学位补贴。
3.坚持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基本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施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龙岗区招生,且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
4.做好阳光招生和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积分入学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积极主动面向辖区及招生服务片区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从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小升初全面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全面采取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且必须提供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5.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继续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按照《龙岗区教育局 中共龙岗区委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深龙教纪〔2019〕1号)要求,切实做到监督执纪问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有关学位申请的具体条件、所需材料、申请流程、学区地段、咨询电话等,请仔细阅读小一、初一申请指南和新生招生问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
1.龙岗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2.龙岗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3.龙岗区2019年义务教育新生招生问答;
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105号)。
- 附件1:龙岗区小一指南-2019.docx
- 附件2:龙岗区初一指南-2019.docx
- 附件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105号).doc
- 附件3:2019年龙岗招生问答.doc
龙岗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