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的通知
宁教初〔2018〕32号
各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8年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18]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2017〕1号)的要求,2018年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仍委托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评估院负责复审的质量监控和结果认定。为进一步落实好2018年我市省优质园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及范围
2012年认定的省优质幼儿园和2017年申请延期复审的省优质幼儿园。其中,同一独立法人下的分部和没有独立申报省优质园评估的分园,应整体申报复审。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复审的幼儿园,需形成书面申请并在申报截止日前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后寄送至省厅评估院备案。
二、复审申报时间
复审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底。逾期不申请复审的相关幼儿园须重新申报省优幼儿园评估。
三、复审办法及程序
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按照省教育评估院制订的《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规程(修订)》执行,确保复审工作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其中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幼儿园自评。各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符合复审条件的幼儿园对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重点指标及评价细则(修订)》进行自评,并如实认真填写《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自评表》(表式电子版请登录江苏教育评估网“省优质幼儿园评估”专栏下载)
2.组织复审。各区教育局于8月30日前将《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自评表》和《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集中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依据省定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实施材料评审、现场考察、提出建议结论等环节工作。9月中旬根据全市申报情况组织市级专家开展材料评审,10月中旬组建现场考察专家组,组长由外市的省优质幼儿园评估专家担任,组员为本市省优质幼儿园评估专家或任3年以上省优质幼儿园的园长担任。复审幼儿园进入现场考察的数量占比一般控制在40%左右。
3.结果认定。市教育局于11月15日前将本年度复审工作实施情况及辖区内省优质幼儿园复审结论报至省教育厅评估院。经与省教育厅基教处会商复后,教育厅评估院年底前发文公布“通过”复审的省优质幼儿园名单。存在达标程度低、保教质量下滑严重等的省优质园,限期半年整改。到期仍整改不到位和复审“不通过”的幼儿园将取消其省优质幼儿园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各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充分认识到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的意义,督促幼儿园及主办单位保持常态迎评,坚决禁止针对评估标准整理迎评卷宗,坚决禁止临时抽调保教人员迎评,坚决禁止临时调整一日活动安排,坚决禁止瞒报或临时转移超班额幼儿。
2.为进一步做好省优复审工作,市教育局将安排专项业务经费,并组织成立我市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专家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初教处,日常业务委托南京晓庄学院教师发展学院(南京市幼儿教师培训中心)进行管理。联系人:王晓燕,联系电话:83639955;电子邮箱:290767904@qq.com。
附件:
1.第三批南京市小学特色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名单.doc (26.5 KB)
2.2018年南京市小学特色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培育对象)名单.doc (26.5 KB)
附件1
第三批南京市小学特色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名单
(9所 排名不分先后)
南京市海英小学
南京市钓鱼台小学
南京市青云巷小学
南京市梅山第二小学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仙林学校小学部
南京市摄山星城小学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小学
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明德小学
南京市百家湖小学
附件2
2018年南京市小学特色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培育对象)名单
(6所 排名不分先后)
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小学
南京市光华东街小学
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中心小学
南京市竹山小学
南京市溧水区云鹤小学
南京市高淳区固城中心小学
南京市教育局
2018年7月6日